7月13日起,申请兰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不再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2020-07-27 16:23:14来源:兰州日报

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减轻购房职工经济负担,自 7 月 13 日起,申请兰州住房公积金二...

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职工,减轻购房职工经济负担,自 7 月 13 日起,申请兰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职工不再提供房产评估报告。

记者了解到,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与建行、工行等 13 家银行委托合作的优势,自 7 月 13 日起,由各受委托银行负责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房产进行评估,申请贷款职工个人不再提供房产评估报告,不再承担房产评估费用。此举,不仅简化了二手房贷款手续,还为每名二手房贷款职工节约评估费用 400 元。按照近年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手房贷款年平均受理量 1800 笔计算,每年可为二手房贷款职工节省费用 72 万元。(记者 薛晓霞)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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