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企业可上创业板 创业板科创板将错位竞争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快速推进,超出市场预期。在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后,证监会和深交所随即密集发布系列配套文件,逐渐勾勒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全貌。
上市、退市、交易、投资门槛……创业板一整套基础性制度的创新,让注册制试点从增量市场发展到存量板块,将发挥抑制市场短线炒作、加速A股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功效。
同股不同权企业可上创业板
按照创业板定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注册制之下的创业板将优化上市条件,提升市场的包容性,将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的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具体说就是,要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同时创业板将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也就是说,继科创板后,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也将在创业板变为现实。业内普遍认为,创业板上市条件明显放松,发行条件也将精简优化,市场化改革的特征更加突出。
与上市条件的优化相对应,创业板退市制度也在完善,即“健全退市机制,精准从快出清。”具体来说,退市指标更加丰富,将过去净利润连续亏损单一指标,调整为复合指标,并新增交易类、规范类退市指标等。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分析,注册制推行将会显著影响科创板存量上市公司,实现注册制的优胜劣汰机制。
涨跌幅放宽至20%
对标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交易制度也有新突破。深交所介绍,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是提高市场活跃度,适当放宽涨跌幅比例,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日涨跌幅限制也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对此中信证券分析,涨跌幅限制放宽将明显增加个股炒作难度,导致纯粹的主题、概念炒作热度降低,加速存量市场优胜劣汰。从中长期来看,注册制对交易制度的放宽,也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获得更高的定价权。
与此同时,为提高定价效率,优化新股交易机制,创业板将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股民关注的另一大热点。据深交所发布并于昨日起实施的《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而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元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过去个人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并没有资产量的要求。不过,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相比科创板50万元的门槛明显更加宽松。
创业板科创板将错位竞争
开板10年有余,创业板企业数量已从最初的28家扩容到现如今的807家,而科创板推出一年来,截至目前已有99家上市公司。两个板块相继试点注册制,科创板与创业板未来将如何错位发展?证监会表示,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
具体而言,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而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值得一提的是,科创板允许未盈利的企业发行上市,而创业板在改革初期上市的企业均为盈利企业。
就在创业板注册制试点起航的同时,新三板精选层也于27日正式启动。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对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如何错位竞争的问题,理想状态是既有重叠相互竞争,又各有特色各有侧重,方便发行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各板块之间比学赶帮,才是整个市场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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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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