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借鉴了科创板的改革经验,简化退市标准和流程
4月27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当天深夜,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连发一揽子文解读,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借鉴了科创板的改革经验,又有所不同。
变化1:个人投资者开户门槛10万元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深交所表示,目前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基数较大,要兼顾好存量市场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 交易、退市等各项基础制度,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需要与之相匹配。
变化2:涨跌幅扩大至20%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活跃度,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引入了适当放宽涨跌幅比例,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为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给予市场充分的定价空间。
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还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深股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
变化3:简化退市标准和流程
根据新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优化精简了退市标准和流程。
一是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财务类退市指标全面交叉适用,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
二是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安排,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
三是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责任编辑:孙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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