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7年 本金1分没还!快看你的贷款!

2021-01-19 16:34:36来源:江南时刻 企鹅号

1月16日,一则“民生银行变更还贷方式,房主还贷7年本金一分没还”的新闻迅速引发热议。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南京市民蒲先生在2013年10月向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了一笔117万的商品房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并约定为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但近期蒲先生发现,自己还了七年多的房贷,到现在没有归还的本金竟然还是117万,一分都没减少。

红星资本局今日采访了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此项房贷业务的工作人员早已离职,目前上级部门正在妥善处理这件事。

还贷7年 本金1分没还

银行:该笔房贷采用先息后本还款方式

2013年10月,蒲先生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凤凰西路支行办理了一笔组合房贷业务,贷款总额为1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商业贷款117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

蒲先生表示,当时签订合同时,约定117万元的商业贷款折后年利率为4.2%左右,按照等额本息的方式进行还款,每个月的还款金额为8092.95元。

贷款合同显示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2020年11月,蒲先生想要换房,在查看自己的征信报告时发现,还款7年后,自己的房贷本金并没有变化。

“不管怎么样我还了将近有7年了,本金总归会有变化的,不可能是一分钱没有变化的”,蒲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不变,还款的本金逐月递增,利息逐月递减。蒲先生每个月还款金额为8092.95元,其中本金应从2600元递增,利息应从5500元递减。

然而根据蒲先生的贷款还款明细,从2014年2月开始还款至今,本金归还金额一直为0,利息却是每个月都在归还。

本金归还金额始终为0

在采访中,蒲先生提到,“当时前两个月还的时候,我第一个月、第二个月都存了9000块钱进去,它自动扣款就扣了我四五千块钱,然后每个月我都按照足额存,但他扣就扣这么多。”

蒲先生还表示,每期还款前,民生银行都会发来当月应还款金额的提示短信,因为自己办理的是组合贷款,他以为差额部分已经从公积金中扣除,因此并没在意。

民生银行的客服经理则答复蒲先生:“这笔房贷采用的是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先归还利息,到期后一次性归还117万本金,类似于消费信用贷款。”

客服经理称还款实际是“先息后本”

蒲先生并不认同银行的说法,“我并没有要求改变还款方式,是银行擅自变更的,属于重大违约”。蒲先生还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当时合同约定的4.2%左右的年利率计算,20年期的房贷,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要比等额本息多还三四十万。

其实蒲先生拿着自己的贷款合同看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到底是签署的等额本息方式的贷款还是先利后本的还款方式,由于贷款合同是双方唯一能够证实和认可的还款方式,因此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便需要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而如果在签署贷款合同时,一方采取了欺骗或者隐瞒事实的做法,或者说对方陷入了重大误解而签署了合同,那么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47条、148条的规定,要求撤销合同。

本案中,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已经过了7年,在《民法典》第152条又规定,当事人自民事 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蒲先生即便证实自己受到了欺诈和重大误解,都没有办法撤销合同了。

当然,无法撤销合同不代表认可这种还款方式,如果蒲先生有充足的证据表明事实,那么依然可以通过起诉认定对方存在重大违约而解除合同的。

赶快看看你自己的贷款合同是否遇到了和蒲先生一样的事情,由于在贷款时,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生第一次贷款,对于贷款并不了解,因此在贷款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清楚。

责任编辑:孙知兵

关键词:未还本金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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